你在这里

关于做好物理学院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学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4〕86号)》https://graduate.sysu.edu.cn/article/561 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和医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4〕102号)》https://graduate.sysu.edu.cn/article/562《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https://graduate.sysu.edu.cn/article/574 的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针对增补名额进行重新评审,现将物理学院2024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4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遴选办法

2024学年度物理学院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和宝钢奖学金的遴选工作依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评选和推荐,主要参考文件:

(1)学校文件《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学年研究生国奖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医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

(2)学校文件《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附件2)

(3)学院文件《中山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评选实施细则》(附件3)

(4)加分标准参照《物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思政评价指标体系(2022.12修订稿)》

(附件4),国奖加分材料为注册学籍以来,评国奖未使用过的材料,均可使用。

(5)2024年物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奖项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博士):9(确定),1(推荐)【新增5个名额:4确定1推荐】

国家奖学金(硕士):10(确定),1(推荐)【新增6个名额:5确定1推荐】

 

注:根据学校通知,上次评选已被选为“确定推荐”或“推荐竞争”的同学,无需参加本次评选。本次仅为国奖增补名额评选,故公平起见,成果和获奖等证明材料时间范围与上次评选保持一致,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6日。

 

三、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请申请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的同学:

(1)填写《附件5:中山大学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更新)》,本人签名需手写,并由导师签字,同时准备好成绩单(2023级的同学需要)、学术成果、学术活动、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7日(周四)中午12点前交至十友堂101室雷老师处(来不及交纸质版的同学请先将电子版材料按照“国奖补充申请-姓名-学号”方式发给兼辅林镕灏,纸质版后续补交);

(2)填写以下在线问卷,截止日期为11月7日(周四)晚12点,逾期不申请的同学视作自愿放弃奖学金申请资格。(问卷申请的奖助金等级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有改动需重新填写或告知兼辅林镕灏,论文、学术活动、获奖情况等内容也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问卷链接:

【腾讯文档】物理学院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申请汇总

https://docs.qq.com/form/page/DWUFsUVpaQlNaYmRw

(3)思政评价指标加分请参照《附件4:物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思政评价指标体系(2022.12修订稿)》,所填报加分项内容需在问卷中参照指定格式明确列出,且均需提供证明材料(担任学生职务除外)

(4)除提交上述材料和问卷外,后续将组织国奖补充评审答辩,答辩时间暂定11月8日(周五)下午,形式待定,请关注年级群通知,提前准备答辩PPT

 

注意:学生申报材料要求

1. 所提交的学术成果材料,学生申请人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申请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学术成果,导师必须为学生申请人学籍登记在册的指导老师(不包括同实验室导师组其他老师或实际指导老师)。

2. 所有科研成果的署名单位中必须标注物理学院第一单位为中山大学

3. 学术成果的认定要求:学术论文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专利以专利正式受理为准;会议论文以收录在正式发表的会议论文集(必须有书号)为准;参加学术会议仅认可作会议报告或会议墙报两项;其他能够证明学术成果的材料,如技术鉴定证明等;

4. 学术成果只认定规定时间内正式刊出、录用或授权的学术成果。往年已用于申报的材料不可重复使用,否则作弄虚作假处理。

5. 提交申请表格的同时,必须提交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或论文接受函复印件、专利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明材料等,并将姓名、单位、发表时间用笔标示出来;非第一作者证明材料无需上交。

6. 申请人需对自己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0226

联系邮箱:wlxyyjs2020@163.com

 

附件:

1、附件1: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学年研究生国奖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医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附件2: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3、附件3:中山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评选实施细则

4、附件4:物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思政评价指标体系(2022.12修订稿)

5、附件5:中山大学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