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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理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评结果公示的通知
发布人: 物理学院 发布时间: 星期四, 2020/10/08 - 10:43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以及同学们上传的《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应对填报资料和申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做出承诺),经过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现场讨论,初评以下同学进入认定数据库,并上报学校,最终结果以学生处公示为准。
公示期为2020.10.08-2020.10.1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应到学工部。
物理学院学工部
2020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