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物理学院关于评选2017年度“芙兰奖”的通知

根据校友捐赠意愿,为了表彰学院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优秀成绩,推动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和发展,学院决定评选2017年度“芙兰奖”。

一、评奖条件

(一)在学院工作满1年(即2016年11月前到院工作)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2017年度(即2016年11月-2017年11月)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申请方式及时间

以自荐或推荐的方式向学院评奖工作小组提出申请,推荐单位为各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办公室等。自荐/推荐人需填写《物理学院芙兰奖申请表》(请阅附件),于10月25日(周三)前将原件和电子版提交到联系人处。

三、评奖工作安排

(一)以各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办公室为推荐单位按比例推荐人选;同时接受个人自荐,自荐人可将申请表直接发至联系人邮箱。

(二)学院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形成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三)获奖名单公示。

(四)颁奖。 

特此通知。

   中山大学物理学院 

  2017年10月18日

 

联系人:梁爽(十友堂一楼112室)

电话:84113293 

电子邮箱:lshuang5@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