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2016〕280号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单位),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充分发挥博士后人员在我校建设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规范博士后招收管理工作,加强我校博士后招收工作的宣传力度,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7年我校博士后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计划内指标由学校统筹协调,不具体下达指标数到各单位。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博士后不受指标限制。
二、各单位应将培养创新人才和完成本单位已有重大科研项目相结合,根据本单位的战略目标、学科布局及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申报招聘计划,同时须考虑博士后进站后需提供的支撑条件,包括经费、实验用房、助手配备等。
三、未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如承担有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任务,科研条件和工作环境较好,经学校批准,可挂靠到学科相近的博士后流动站招聘,并由计划内指标资助。
四、招收博士后的导师原则上为在职在岗的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充足的科研经费,可为在站博士后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和相关研究条件。合作导师指导的博士后连续两年2人次以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次年博士后招收资格。
五、请各单位加强博士后招聘工作的宣传,及时通过各单位网站及其他途径发布开云(中国)。
六、请各单位认真填报《中山大学博士后招聘计划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中山大学导师招聘博士后计划申请表》(电子版)、更新的博士后流动站简介(中英文版本各一份,电子版),在2017年1月10日前纸质版提交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博管办邮箱。
各单位拟订的博士后招收计划经学校博管办初步审核后,将对外公布。
附件:1.《中山大学博士后招聘计划汇总表》
2.《中山大学导师招聘博士后计划申请表》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12月27日
(联系人:王婷 王静,联系电话:84113352 ,E-mail:postdoct@mail.sysu.edu.cn)
请于1月5日前将申请表发至人事秘书邮箱lshuang5@mail.sysu.edu.cn.